X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关于我们 > 工信部《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动态管理再发力

公司新闻

工信部《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动态管理再发力

2017-06-21

    5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撤销7家船舶规范企业资格,变更10家船舶规范企业公告信息,对6家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简称《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予以公告,并对10家船舶规范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至此,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由71家调整至70家。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表示,此次公告一方面体现了《规范条件》政策在船企动态管理上的再发力;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工信部装备司作为船舶行业管理部门,持续规范行业发展,择优扶强,在当前市场低迷时期带领中国船舶工业尽快走出低谷的决心。
    此外,针对工信部4月28日发布的自2017年起暂停《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国船协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表示,《规范条件》已经实行3年多,根据行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对《规范条件》实施工作进行全面评估非常必要。中国船协将积极支持并全力配合工信部做好《规范条件》评估和修订的有关工作。

    化解过剩产能 促进转型升级

    2013年年底,为进一步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快结构调整步伐,提升技术水平,促进转型升级,引导船舶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信部制定并发布了《规范条件》。上述中国船协负责人员表示,3年多来,《规范条件》政策引导船舶企业规范发展,取得了3个方面的成绩。一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在市场倒逼机制和产业政策引导下, 2016年年底,我国前10家造船企业完工量占比从2013年的47.4%提高到56.9%;2016年年底,前10家船厂新接订单占全国比重上升到74.7%,比2013年年底提高15.9个百分点;造船能力由2011年的8000万载重吨调整到2016年年底的不到6500万载重吨。
    二是促进更多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质企业脱颖而出,在高技术船舶设计建造领域的国际竞争优势明显扩大。其中不仅有液化天然气(LNG)船接单进入世界第一方阵的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率先进入2万TEU级集装箱船建造市场的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和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造船企业,也不乏在细分市场中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小型船企,如中航鼎衡造船有限公司成为中小化学品船建造领域的领先企业、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8500车位汽车滚装船建造能力全球第一、江苏省镇江船厂(集团)有限公司全回转工作船建造总量位居世界第二、蓬莱京鲁船业有限公司渔船建造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浙江欧华造船股份有限公司2万吨海工重吊船技术水平全球领先等。此外,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成为船舶行业唯一一家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江苏扬子江船业集团公司成为我国经营效益最好的船舶企业。
    三是促进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高:一批高技术、高附加值首制船成功研发并交付,获得市场青睐。
    业内人士表示,《规范条件》在化解产业过剩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未来,该政策还可在促进行业先进高效生产模式形成、加快两化融合深度发展、打造中国船舶建造品牌等方面有更多作为。

    积极评估修正 动态管理再进一步

    4月28日,工信部发布通知,自2017年起暂停《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该通知称,将对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实施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并修订《规范条件》和相关支撑标准。
    中国船协相关工作负责人员表示,近几年来,全球船舶市场步入深度调整阶段,新船市场持续低迷,船舶企业生存困难加剧。同时,国家陆续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船舶工业深化结构调整加快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等支持和鼓励船舶行业发展的文件。在行业形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非常有必要对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实施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业内人士认为,这种重新评估和修订恰恰反映了《规范条件》政策的动态管理特征:不仅及时对部分不规范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达到规范水平,对严重不规范的企业坚决实行撤销制度,对新“达标”的企业纳入“白名单”行列,而且对《规范条件》标准进行不断完善,对《规范条件》执行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升水平。
    根据2016年年底的统计数据,71家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的船舶完工量占全国总量的94.1%,代表了我国船舶工业的骨干力量,较好地反映了我国造船企业的水平和能力。其中既有像外高桥造船、大船集团、扬子江船业、金海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远川崎这样年均造船完工量达百万吨的大型企业,也有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船桂江造船有限公司、同方江新造船有限公司、台州枫叶船业有限公司、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等年均完工量不足10万吨的小型企业。2016年,完工量超过50万吨的“白名单”企业23家,小于50万吨的“白名单”企业47家。业内人士表示,这充分说明《规范条件》对船企的评定并不只是重规模,而是对船企基础设施、建造能力、研发水平等方面的全面评价。预计,工信部在对《规范条件》实施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后,会对《规范条件》的标准及指标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细化,力争对船企进行更加准确、科学的评估,促进船企向更高标准迈进,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实现转型升级。